地址: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城国际(TOP)1202室

QQ:316379279

联系电话:0375-8917975

邮箱:longpan2222@163.com

公司网址:www.hnlongpan.com

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您当前位置:首页>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

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

发布时间:2020-06-11 来源:河南龙磐建筑点击数396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
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

  

 

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,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:

202031日至531日,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暂停预缴增值税。除湖北省外,其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
特此公告。

财政部 税务总局

2020228

 

 
展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