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址: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城国际(TOP)1202室

QQ:316379279

联系电话:0375-8917975

邮箱:longpan2222@163.com

公司网址:www.hnlongpan.com

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您当前位置:首页>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

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4-28 来源:河南龙磐建筑点击数362

  • 财政部 税务总局

  •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

  • 财税〔2018〕33号

  •  

  •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

     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,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,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。

      二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,在2018年12月31日前,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,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。

      三、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。

     

 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

    2018年4月4日

 

展开